解读中国古代银两 种类成色繁复终被银元取代
http://www.shouxi.com 2024-09-18 09:35 首席收藏网
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中讲到:“金银天然不是货币,但货币天然是金银。”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,由于白银具备体积小、价值高、容易分割、易于熔铸、便于携带等天然的货币属性,作为一种保值、购买力极强的贵金属,自古以来它在人们心目中一直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。
在我国古代社会,作为货币的白银是一种称量货币,使用时要检验成色、秤定重量,其型制与规格,因时代不同而异,但多被铸成各类饼、锭、铤等形状,且多以重量单位“两”作为货币单位来计值流通,故亦称“银两货币”。白银货币是中国传统货币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社会经济的发展、社会的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。
一、唐朝银两货币
唐朝以前,因受到商品经济的规模和金银冶炼技术的限制,白银很少以货币的形式出现。白银在唐代开始具备货币的基本功能,其价值尺度主要表现在赋税、赏赐、进贡和军费等方面。唐朝一些边远地区为了运输方便,向朝廷缴纳赋税时曾将庸调所收的布帛折合成银两运至京师国库。此外,在一些特殊场景、特殊地区白银还可以代替铜钱、布帛来充当支付手段。如元稹在《钱货议状》中说:“自岭以南,以金银为货币”。张籍也有“海国战骑象,蛮州市用银”、“郭外相连排殿阁,市中多半用金银”的描述,可见用白银作货币是岭南地区独有的一种社会现象,因为岭南地区的银矿较多。
唐代白银货币主要包括银饼、银铤和银锭三种型制。其中银饼呈圆状,制作比较规范,重量不等,铭文有的錾刻、有的墨书。京城铸造的银饼铭文一般錾刻铸造部门、人员、工匠姓名、重量、时间等;地方铸造的银饼铭文一般有地点、时间、银料来源、重量、贡纳官员及职务等内容。1970年,西安何家村窖藏出土唐代银饼22件,其中4件铭文为錾刻,浇铸成型,表面有锤揲痕迹。这4件是庸调银饼,系首次在国内出土发现,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和考古价值。唐初,庸调都需缴纳绢或布,开元、天宝年间租庸调制遭到破坏,庸调便折合成银两。因为庸调银饼是地方缴纳给官府的税银,需入国库管理,故银饼上都有錾刻的铭文,以备考察验收。
唐朝银铤主要呈长条形块状,一般形体较大,又可分为平首或弧首直身形,以及平首束腰形。从出土数量看,以直身形为主,束腰形数量很少。银铤上面大都有铭文,多有述及年代的,这就为我们判断银铤的具体年代提供了方便。建国以来的考古工作中,唐朝银铤的出土发现地点,多以唐两京地区的西安、洛阳为多,如西安北郊大明官遗址、洛阳隋、唐宫城遗址等。传世有唐代“杨国忠进”银铤,重2046.3克,长31.6厘米、宽7.4厘米、厚1.14厘米,现藏于中国钱币博物馆。
该银铤系浇铸而成,表面锤槌平整,略显锤痕,正背面均有因使用时验明成色留下的凿痕。正面刻有“鄱阳郡采银丁课银壹铤伍十两”、“专知官乐平县尉卢枳典程晟匠张洽”字样;背面刻有“专知诸道铸钱使司空兼右相杨国忠进”字样。银铤首起三字“鄱阳郡”錾明是地名,“采银丁课银”代表铸造此银铤的来源。唐朝银铤原料主要来自各项税收,税收中有些是由朝廷直接派“专知官”负责,铭文中 “专知诸道铸钱使杨国忠”,就是杨国忠代表朝廷专管地方铸钱事宜的例证。从铭文考释来看,它承载的信息量很多而且内涵丰富。铭文标明“五十两”,实际重量为2046.3克,表明铸造得非常规范标准(唐伍拾两银铤重量在1950~2115克之间)。这件银铤是我们研究唐金银铸币的珍贵资料,是唐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物见证。
唐朝银锭主要呈船形,顾名思义,外观为一艘船的形状,型制比较特殊,锭面呈中间狭两头宽的束腰状,两端由上至下呈斜面梯形状,出土极少。今考古发现和传世的唐代船形银锭多以五十两为主,一般是素面,没有铭文。
二、两宋银两货币
两宋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,以大中城镇为中心的商品经济非常发达,货币流通领域极其繁荣。宋代币制以铜钱为主,铜钱的铸造量、流通量都很大。但随着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,铜钱已不能完全满足商品经济的需要,金银等贵金属货币开始在商品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金银在两宋社会发挥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,分别是用于一般交换;用于官民间交易,商人算请榷货(盐茶钒等)可以按一定比例缴纳金银代替铜钱;用于同境外进行贸易往来;用于馈赠、贿赂等支付与储藏;用于官方赋税等收入中;用于官方财政支出等。
两宋时期,因白银是赋税征收的重要内容之一,故对其成色非常重视。据南宋《居家必用宝货辨伪》一书记载,当时白银已有十几种名目,有“金漆花银”、“浓调花银”、“茶色银”、“大胡花银”、“薄花银 ”、“薄花细银”、“纸灰花银”、“细渗银”、“鹿渗银”、“断渗银”等。当时银铤有官铸和民铸两类,一般民间铸造的银锭上刻有店铺的名称、时间、工匠姓名,并表明银两成色等。官府铸造的银锭上面则有州名或“盐务税”、“出门税”等字样。
两宋时期银两货币的基本型制是铤状,早期银铤延续了唐代风格。两宋银铤的出土比较多,范围较广。根据目前所见出土宋代银铤的型制分析,主要有长方扁形、束腰形等,以束腰形最为普遍,因此束腰形可能为宋代银铤的主要样式。束腰形银铤的基本型制为两端为平首或弧首,中间束腰,正面四角微微翘起。大量的出土实物表明,北宋银铤两端为平首,面宽背微窄;南宋银铤锭两端为弧首,面背宽度基本相同。
北宋银铤上的铭文比较多,一般是竖行书写,由右向左排列。主要内容为银铤的用途、时间、重量、铸地、铸造者的官职等。铭文全部錾刻而成,所以很不规范,彼此差异很大。南宋银铤上的文字较少,只有用途、重量、铸地和铺户名。铭文大多采用戳印方法而成。
两宋时期的银铤有统一的标准,根据它们的重量、尺寸的不同,可分为大、中、小三种类型,其中大铤五十两,中铤二十五两,小铤十二两半。今所见宋代银铤的重量大致有以下三等,一是1850~2030克(约合宋衡制50两);二是914~988克(约合宋衡制25两);三是418~597克(约合宋衡制12.5两)。
三、金代银两货币
金朝在对辽、宋的战争中通过掠夺及索要“岁币”获得了大量的金银。攻下辽燕京(今北京)后,把燕地之金、帛皆掠归本国。金灭北宋后,使汴京(今开封)“府库畜积,为之一空”。而且,南宋每年向金朝交纳的“岁币”中白银数量基本在20~25万两左右。故金朝府库白银储量较大。
金代白银货币分大小两种形式:大者,为五十两银铤。虽然《金史》中未记载其形状,但我们可以从近年的考古发掘中了解到它的型制和特点。从发表的拓片和实物资料可以看出金代银铤形制特点:两端呈弧形,中间呈束腰状,正面微凹,有波纹,背面呈蜂窝状麻面。其形制大体同于南宋银挺。铤面錾刻铭文。根据铭文,金代银锭可分为贡银、税银等几种。
小者,为承安宝货银铤。作为称量货币的白银以银铤的形式一直存在于金朝的流通领域,起初官铸每枚银铤重五十两,折合铜钱一百贯,这样就给流通造成不便,因此存在“民间或有截凿之者,其价亦随低昂”的现象。加之纸币贬值、铜钱短缺等因素,因此铸造小重量银铤以便于流通就显得十分必要。因此金政府于承安二年(1197年)开铸自重一两至十两、分为五等的银铤,命名为“承安宝货”,规定“每两折钱二贯,公私同见钱用”,并制定了私自销毁熔铸、截留的奖惩办法。承安宝货银铤在使用初期,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。但流通不久,民间私铸蜂起,私铸者多在银中掺杂以铜锡,造成银锭成色降低,劣币充斥市场,致使众多商肆倒闭,导致商民拒用。面对如此局面,政府不得不于承安五年被迫下令停铸。
由于承安宝货银铤从开始铸造到停铸只有短短三年,又因无实物流传,加之史书又没有明确记载,故人们对其形制一直不甚明了,民国时期的一些钱币学者甚至指出其形制为圆形方孔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黑龙江、辽宁、内蒙古等地区陆续发现了几枚承安宝货银铤,彻底解决了承安宝货的型制问题,并为研究金朝银两货币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。该类银铤为两端呈弧形,中间呈束腰状,表面四周均有水波纹,背呈蜂窝状。上首正中横凿“承安”二字,腰部竖凿文字两列,右边为“宝货壹两”或“宝货壹两半”,左边为“库”、“部”二字和押记。承安宝货银铤流通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,但其在中国货币史上却有着重要的作用,它是中国历史上官方第一次以白银铸造并正式标明法定纪值的货币,对以后元、明、清乃至民国的白银货币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四、元代银两货币
元朝推行钞法,由于以白银作为发钞准备金,使得白银取得了与纸币同等的地位。元政府对金银实行国家买卖政策,在流通领域,人们按纸币的面额可折换成白银,白银也可以兑换成纸币,从而白银的流通更为广泛,成为一种主要的通货。
元朝白银货币的型制主要是银锭,仿铸自宋、金朝。依据形状,我们将宋代以前银锭称为“银铤”或“银锭”,元朝银锭也称之为“元宝”。“元宝”一词唐已有之,其后历代皆有铜钱称元宝者,但银锭定名为“元宝”则始于元朝杨湜所提。至元三年(1266年),《元史》中记载:至元三年(1266年)杨湜“加诸路交钞都提举,上钞法便宜事,谓:‘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,有偷滥之弊,请以五十两铸为锭,文以元宝’,用之便”。这就是“元宝”一词出现在银锭上面的最早记载。
元银锭有重五十两、二十五两、五两三种,五十两银锭存世不多。银锭铭文字样有“扬州元宝”、“辽阳元宝”等,表示银锭铸造之地。因为元朝银锭一直鲜有出土,所以解放前对其基本没有研究。建国后,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,元朝银锭也陆续有所出土。
1977年9月,吉林省农安县三宝人民公社广山店生产队出土2枚银锭,均呈束腰形,锭面微凹。其中一枚锭首横书两行文字“蒙山银课”、“天字号”,下直书六行文字。另一枚锭首横书两行文字,分别为“蒙山银课”、“元字号”,下直书五行文字。这是出自元代蒙山银场的岁课银锭,它的出土,是我国货币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发现,是我们研究元代蒙山银矿史、采冶技术、管理机构、制度、银课兴革以及货币制度和白银货币形态的珍贵实物。
通过考察目前存世元代银锭的型制和成色,我们可以看出元朝银锭的基本情况。纵观元朝银锭的外形,其两端外圆弧都较南宋金时期的银锭大些,特别是元朝晚期的银锭最为明显,边缘上折,表面较凹,又是明朝银锭变成船形的前身。铭文有镌刻和戳记两种,文字较长,内容涉及银锭的用途、铸造机构、相关官员、银匠和纪年等。元朝银锭的型制,早晚各有不同。早期的平准银锭和税银锭,都是两端外圆弧、两侧内圆弧,外表形似南宋和金代银铤的形状。
通过考证银锭上的铭文,我们可知元朝银锭的收缴和铸造的程序和管理办法。工匠在铸造银锭时,现制作出金属模具,浇铸先将白银熔化后再注入模具,稍加震荡平整表面后自然成形。银锭上面的铭文是成形后加工而成。
五、明代银两货币
明朝农业生产商品化的趋势日趋明显,生产结构发生显著变化。明中期以后,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兴盛,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扩大和频繁,货币经济也迅速发展繁荣。随着政府财政需求的不断扩大,银两逐渐成为主要支付手段。隆庆元年(1567年),政府直接规定,买卖货物,“值银一钱以上者,银钱兼使;一钱以下者,止许用钱”,这标志着国家承认了白银货币的合法地位,白银作为主要的货币形态从此固定下来。万历初年的“一条鞭法”,规定各项赋税皆用银折纳,从而更加确立了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地位。白银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,这是明代中后期货币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标志。
明朝白银货币主要是铸成两端翘起的船形银锭。我国银锭的型制在明代开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。宋元时期的白银,一般铸成束腰形的铤状。自明代初期起,铸造的长度变短,厚度增加,束腰较小,周缘增高,特别是两端更为突出,似为翘翅,整体犹如轮船造型。
从出土的官府铸造银锭实物来看 ,一般大锭重五十两,其次三十两、二十两、十两。另据史料记载,还有重为五两、三两、一两直到一钱,更轻的则重一钱或三、五分。还有一种性质比较特殊的大银锭,重量可达五百两,应为镇库之用。
明代一般把五十两重的银锭称为“元宝”,如《金瓶梅》第十四回,描述李萍转移财产时写到,“搬出六十大锭元宝,共计三千两,叫西门庆收取人情,上下使用”,这里提到的就是五十两重的银锭。小的银锭则称为银锞、小锞、锞儿等,零碎的银子称为碎银,如《醒世恒言》卷一六提到“锞儿”,每个锞儿重10两。《三刻拍案惊奇》第二十七回提到,重“二三两小锞儿”。《金瓶梅》第五十六回提到“三五钱一块的零碎纹银”。
因白银在铸锭过程中,会形成螺旋形的同心细丝纹,从纹路排列、清晰程度以及银锭的颜色即可直观地看出银锭的含银量,成色越高,银锭的纹路越多越清晰,颜色越白。由现存的史料看,明人已能从银锭铸造时留有的特殊纹路和色泽判别银锭的含银量。
五十两银锭上一般都錾刻有铸造地点、重量、来源、年份、官吏或银匠姓名等铭文,铭文大多是錾刻而成,铭文种类很多,题材丰富,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各种侧面,清晰地展现了明代田赋折银的历史演进和折粮银锭称谓的变化。民间铸造流通使用的小银锭一般多无文字,形制轻重不等,以长圆形为主,也有不规则的翅边,正面有细丝涡纹。
六、清代银两货币
清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货币经济史上一个重要时期,经历了一个从古代货币演变为近代货币的转折阶段,同时又是一个近代货币体系建立的时期。清朝货币制度基本上是采用银两、制钱平行本位制,并发行纸币。银两是清代的主要货币,在当时上至国家的财政经济各项开支,小至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,都是以银两计算。
清朝是中国银锭铸造和发展的鼎盛时期,由于地域不同,铸造工艺流程不同,各地银锭的器型各异、形式多样、名称繁多,地域色彩浓厚,流通状况极为复杂,大体上有元宝形、圆形、长方形、砝码形、腰形、牌坊形等。
清政府对制钱的铸造有统一规定,但对银两的铸造却没有标准,以致在全国各个地区,形成了银两流通市场混乱的局面。清各省都设有铸造银两的官营炉座,而且允许私营炉座铸造银锭,因为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,造成了全国范围内银两的重色、成分各不相同。
清朝银锭品种繁多,主要有大锭、中锭、小锭、碎银等。因浇铸时范中残留有气体的原因,银锭底部大都留有不规则的气体空洞,俗称“蜂窝”。蜂窝的深浅和色泽是当时人们鉴定真假和成色的依据之一。因白银容易氧化,所以银锭表面常被一层黑色和灰白色的氧化银所覆盖。
大锭,又称“元宝”、“宝银”、“马蹄银”,形状类似马蹄,一般每锭重五十两左右。清代早期元宝,具有弧首束腰的特征,呈现锭面内凹、拱身。两端上翘、周边微突的现象。至乾隆中晚期,银锭的形制因流通区域的不同而开始各异。北方承袭元宝锭的形状,南方演变成方形的银锭。元宝多用于巨额支付。元宝一般重量在1850克左右。中锭的形状大多作锤形,也有作马蹄形,称为“小元宝”,每锭重约十两。小锭,又称“锞子”、“小锞”,形似馒头,重一两至五两。如《红楼梦》第四二回描述:“说着,便抽开繫子,掏出两个笔锭如意的锞子来与他瞧。”碎银,即散碎银,又称“滴珠”、“福珠”、“粒银”等,重量不等,大多重一两以下,没有规则的形状,锭面微凹,并有丝纹。
成色,指银锭中所含纯银的比例,通常以每一千份中所占的份数来表示。清朝银锭的用途主要分三类:一是地方留存。各地州县在每年征税完成后,随即上书申请上级机构前来核查,并指派专门官员监督拆封,然后将各种成色不一、形状各异的大小银锭,先销熔再铸成足色银锭,并标明州县名、纪年和银匠姓名等信息。将一部分银两留存在本地,作为各种军饷、官吏的供俸及地方办公费用。这种留存使用的银锭特征非常明显,一般只在锭面砸有一个地名或地名加上银的成色,还有写明纪年。二是上解省库。
每年各州县在完成当年的税银收缴后,除留存本地的部分,其余都需上解省库,这种解银的铸造是有具体要求的,一般必须在锭面标明地名、纪年、银炉或银匠姓名,缺一不可,主要是便于验收。咸丰以后,税种繁多,为区别各类税种,又在银锭上标明不同的税名,如地丁、捐输、津贴、盐课、厘金、关税等。三是商业用银。清代各地商业贸易极为发达,各类经营银钱业的钱庄、银号、票号遍布全国,往来钱数巨大,商业用银数量极大。从存世的银锭来看,商铸银锭占了大部分,是很常见的品种。其特征主要是锭面有一、二个戳记,内容是银号名称或银匠姓名,或者二者皆有。
清朝银锭使用地区很广,包括直隶省(含北京、天津和河北省等地区)、山西省、东三省、河南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山东省、安徽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四川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江西省、 福建省、广东省、广西省、云南省、贵州省和新疆省等。
银两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,人们在使用过程中有很多不便之处,如形状和重量多种多样,名称和种类过于复杂,成色高低不齐,这些不仅增加了银两货币的使用困难,而且也限制了银两货币的流通区域。发展到清代中晚期,银两制度的落后性越来越明显,最终被型制整齐划一的银元所代替,在中国使用千年之久的银两货币终于推出了历史舞台。
声明:本文转载自“ 钱法堂”微信公众号,作者: 王纪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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