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莽"新币十一铢"考读 或仅为备选的试铸样钱
http://www.shouxi.com 2024-08-05 11:57 首席收藏网
在中国国家博物馆,藏有一枚举世罕见、别具一格的王莽时期铸币“新币十一铢”(图1)。说起它的来历,尚有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。
“新币十一铢”的流传
据宋路霞《钱币大师马定祥》、马传德《钱币界名人逸事》介绍,20世纪40年代初,北方出土了一枚出谱的王莽古钱“新币十一铢”,在泉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。该钱先为北京的一家古玩商人顾济川得到,后又归琉璃厂49号的“云松阁”主李庆裕(解放后在故宫博物院工作),当时李庆裕虽然闹不明白此钱币的身世,但作为钱币商人他深知物以稀为贵的道理,开出了数千银元的高价。北京的一位钱币收藏家王春福很想收进囊中,开始嫌价钱太贵,后来又听说此钱的真伪有争议,便不敢贸然下手了。原因是上海的钱币大家张絅伯、郑家相凭着从北京弄来的一纸拓片,在1942年《泉币》杂志上发表文章对此币提出质疑,开列出五大疑点,因“过于离奇”,认为“其殆出于无意识好事者之手乎”。从此,这枚钱币便遭到冷落,再也无人问津了。与此相映成趣的一件事发生在12年之后,1954年夏,恰逢张絅伯七十大寿、戴葆庭六十寿辰,上海的寿泉会专门推出了《絅老古稀足斋花甲两翁祝寿泉帖》,帖内共收72付拓片,其中张絅伯、罗伯昭、朱绍森各10品为最多;罗伯昭不仅亲自为该泉帖作序,且在他提供的钱币拓片中特别推出“新币十一铢”,为表郑重与尊敬,罗先生在他出品的每张拓片上还加盖了以其“沐园”为名号的印章(图2)。从此,再未听到絅老对此币质疑的声音。
话分两头,那时上海的一位年轻钱币家马定祥于1942年见过拓片之后,心中始终存有芥蒂,总觉不太踏实,心想不见真容,谈何真假,不能仅凭一纸拓片、一篇短文,就把它判为假钱了事。1943年冬天,27岁的马定祥到北京寻钱访友,特地跑到“云松阁”,恳请李庆裕让他开开眼界,亲眼见识见识那枚有过争议的“新币十一铢”。李老板也为马定祥的一番诚意所打动,小心翼翼地从里屋端出一个锦盒。当锦盒被打开的一刹那,马定祥惊呆了,他眼前一亮,一下子便有了“神会”的感觉:从形制到书法,从气势到气韵,都似曾相识。他从15岁开始与古钱币打交道,尤其是1940年作为“中国泉币学社”中最为年轻的参创者,无论做钱币生意,或者参加学社的各种例会,见到过数不清的珍品大名誉品,练就出了一双火眼金睛。这枚古币虽然前所未见,但从遍体入骨的红斑绿锈,即可判知它是一枚开门见山的真钱无疑,绝非好事者能够作假而为。
马定祥抓住时机,意在志得,李庆裕捂在手中好几年也巴不得快点出手,看在他们又是多年老朋友的交情和面子上,开价十一根金条。马定祥认准了这是难得的宝贝,便一口答应下来,可他也没有这么多的钱,只是下了折合一两黄金的大洋作定钱。回到上海,立刻把情况告知了素有“南张北方西蜀罗”之一的罗伯昭,并劝说罗伯昭先生买下来。罗伯昭对于马定祥的治学、敬业精神一向很欣赏,相信他的眼光,毅然拿出5000大洋,将这枚世间珍品收入柜中。罗先生一生收藏有上万枚古钱币,自认为新币十一铢是其中最好的一枚。解放后,罗先生被选为1950~1966年上海市人民代表,1961至1966年任黄浦区副区长。1956年罗先生将全部珍藏的1万5千余枚古钱币尽数捐献给了国家博物馆(原中国历史博物馆),其中就有他最珍爱的新币十一铢。后来,又将陆续收藏的800多件钱币、铜器、瓷器捐献给上海博物馆,以及他家乡的四川博物馆。
“新币十一铢”的钱文解读
先说“新”字。公元9年正月,54岁的王莽正式登基,完成由“摄皇帝”到“真皇帝”的转变。他建立新朝,不遗余力地推行“改元定号”,除汉布新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始建国元年……乃更作小钱,径六分,重一铢,文曰‘小钱(泉)直一’,与前大钱(泉)五十者为二品并行。” 这正是始建国元年(公元9)王莽登基后随即宣布进行的第二次币制改革,宣扬说刘氏汉朝的寿命已到尽头,是上天要抛弃刘家,天道和人事是互相感应的,而居摄二年(公元7)五月第一次币制改革行用的契刀五百、一刀平五千以及五铢钱,钱文中暗含着卯、金、刀(合而为“劉”),必须废除,于是下令改铸小泉直一,保留原来的大泉五十,两种钱币并行,1枚大泉五十权50枚小泉直一。
《汉书·王莽传》又载:始建国元年秋天,王莽 “遣五威将王奇等十二人班《符命》四十二篇于天下,……五威将奉《符命》,赉(lài)印绶,王侯以下及官吏名更者,外及匈奴、西域,徼外蛮夷,皆即授新式印绶”。传世并见于著录的新莽颁发给少数民族首领的印章,如“新西河左佰长”、“新五属左佰长”、“新前胡佰长”、“新前胡小长”、“新难兜骑君”、“新越余坛君”、“新西国安千制外羌佰右小长”、“新保塞乌桓图片犁邑率众侯印”等等,在其官名之前无一例外地统统冠以了国号“新”字(图3),此做法与“新币十一铢”的铭文相比较,二者何其相似乃尔!鉴于“铢”字偏旁有“金”,故可推断“新币十一铢”应是王莽第一次币改时期的产物;换而言之,通过此钱币可以看到,新朝国号的构思早在“居摄二年”已被王莽超前启动,是王莽篡汉迫不及待心态的一种表露,至少是某种试探性的举动。
“铢”。始建国二年(公元10),王莽下令更改官名(大司农→羲和、纳言……)、改地名(敦煌→文德、敦德……)、改宫殿名(未央宫→寿成室……),男姓的称号用“隆”字、女姓的用“睦”字作称号。与此同时,又进行了第三次币制改革,推出了一套光怪离奇的“五物二十八品”货币制度,和一次币改一样,仍以小泉直一为货币的最小单位或基本单位。如此,“新币十一铢”的“铢”和五铢的“铢”应当是一样的。相对于后来的小泉直一而言,如果“新币十一铢”是行用币,可当11枚小泉直一。
而“币”字出现在钱币铭文中确属首次。币,在春秋以前专指祭祀聘赠时所用的缯帛、珠玉、车马、服饰、牺牲之类;战国秦汉以后则专指货币、金银。
故上面所列“新”“币”首次出现在钱币中的这一切改变,均可归纳于王莽推陈出新、标新立异,凸显新朝货币的新亮点之列。
关于“十一”。钱文里最让人费解的是“十一”二字。长期以来,由于今人对于“十一”进制感到陌生,很不习惯,成为了通读这枚钱币的一道门槛。
通过历史知识特别是科学考古出土实物的不断积累,现在人们知道,秦人、乃至西汉初期、以及王莽时期的人,对于“十一”这个数字似乎赋有某种特别的内涵与偏爱,曾经表现在官俸年薪的起始点、监察官官印、钱币与布的换算、漏刻计时、量刑界限等等诸多方面。
比如,秦汉时期的秩,既是指官员的大小,也含有其俸禄之多少。《汉书卷十九上·百官公卿表》:“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师古曰:汉官名秩。簿云:斗食,月俸十一斛;佐史月俸八斛也。是为少吏。”(图4)此处的记载表明:斗食级别的官员月俸明确定为十一斛。这样算来,其年俸则为一百三十二斛。
《汉书卷九十九下·王莽传》载:天凤三年(公元16年)五月王莽曾下达官吏俸禄制度(图5):“四辅公卿大夫士,下至舆僚,凡十五等。僚禄一岁六十六斛,稍以差增,上至四辅为万斛云。”即从辅佐天子的四辅、公、卿、大夫、士,下至众多的幕僚,共分作15个等级;其中,等级最低的幕僚俸禄定为一年六十六斛。显然,这六十六斛的年薪,是王莽时期官吏俸禄最低等级的起始点,其数量虽然仅仅是前朝斗食年俸的一半,然而,所选薪俸始发点取为“十一”的六倍数,当可看作王莽信奉与渴慕数字“十一”的一个突出表现。
又如,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有一枚“执法直二十二”的新莽官印(图6),铜质、龟钮,印面通高2.2厘米,边长2.3×2.3厘米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伏湛“王莽时为绣衣执法,使督大奸”。李贤注“武帝置绣衣御史,王莽改御史曰执法,故曰绣衣执法。”赵平安著《秦西汉印章研究》书中P41解释说:“执法”,是王莽对主管监察官吏御史官名的更改;“直”应是司直的省略,司直在汉代隶属于丞相;“二十二”是序号,司直督刺史,肯定不止一人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始建国三年(11年)“莽令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,遣著武将军逯并等填名都,中郎将、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”。上面所举二十二、五十五,均为十一的倍数。
又比如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规定“钱十一枚当一布”,即11枚半两铜钱与长8尺、宽2尺5寸的一个布是等值的。不仅如此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中的《效律》、《法律答问》,在说到犯罪或者判刑所涉及的钱财时,都以22钱、110钱、220钱、660钱、2200钱等数目作为罪行大小的界限,这些数字全都是11的倍数。
另据李学勤先生《初读里耶秦简》(《文物》2003年第1期)介绍,秦国文书传递时送出或收到时间常有准确的记录,不仅记日,还计写时刻;时刻的记写多用漏刻。里耶出土的秦简记录漏刻有两种格式:一种写为“水十一刻刻下若干”,另一种则是略去“十一刻”等字样。前者有四例:如简J1⒃9 “甲辰水十一刻刻下者十刻”、简J1⑧154“二月壬寅水十一刻刻下二”、简J1⑧156“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”、简J1⒃5“□月癸卯水十一刻刻下九”。李先生指出这是一种简单的漏刻,即将一白昼划分为十一刻,刻于漏壶箭上,视箭沉下几刻记之。这种漏壶形制应与已发现的汉代漏壶相似。
最近我们在陈伟主编的《里耶秦简牍校释(第一卷)》(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)上,看到了里耶1号井第8层出土秦简中有关“水十一刻刻下XX”的更多记录,特此摘录汇总于表1,表中符号:□表示未能辨识的字,图片表示有文字残缺。
表1 《里耶秦简牍校释(第一卷)》有关“水十一刻刻下某某”的记录
1983年底到1984年初,在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了1236枚竹简,从整理小组编著的《张家山汉墓竹简[二四七号墓](释文修订本)》(文物出版社2006年)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关“十一”进制的记录,如表2所列。
表2 《张家山汉墓竹简(二四七号墓)》有关“十一”进制的记录
张家山汉简《二年律令》盗律的规定和秦律一样,也是用所盗物品的价值来作为量刑的标准,其钱数依然是11的倍数。
此外,《于豪亮学术文存·秦律丛考》:“钱十一当一布”条引《流沙坠简》五十五:“臧(赃)满二百廿以□”,与秦简相同,似乎汉律仍然沿用秦律的规定。这得到了张家山汉简的证实。(转引自曹旅宁:《张家山汉简研究》中华书局2005年P89)
《居延汉简甲乙编》编号为(214.4)简:“出钱二百廿籴梁粟二石,石百一十” 。(转引自薛英群:《居延汉简通论》甘肃教育出版社1991年P406)
按上述文献中的不完全统计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中涉及到“十一”进制的条款是:《金布律》1条、《效律》3条、《法律答问》9条、《封诊式》1条。《里耶秦简》1号井第8层13条、第16层至少2条。《张家山汉简》中《二年律令·盗律》7条、《具律》1条、《田律》1条、《奏谳书》3条、《脉书》1条。《流沙坠简》1条。《居延汉简甲乙编》1条。印章1条。总共已有45 条之多。
好了,有了上面秦、汉时期这许多使用“十一”进制的例证,再来看“新币十一铢”,将一枚“新币十一铢”解释为值11枚小泉直一,还会有孤独和形单影只的感觉吗?!
至此,对于“新币十一铢”钱币,我们已经给出了一个初步而比较全面的解读,其中的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。
有关“新币十一铢”的几点讨论
第一,“新币十一铢”里的“新”字,初看,它是王莽掌权后新铸的钱;但钱文开头冠以“新”字,登基后的国号为新朝,说明国号的构思早在‘居摄二年’已被王莽超前启动,是王莽篡汉迫不及待心态的一种表露,至少是某种试探性的举动。因此, “新”字既指即将新发行的钱,同时骨子里又孕育和暗含着“新朝”,应该是一箭双雕之作。
第二,“新币十一铢”里虽然不避讳卯、金、刀,采用“币”字不用“泉”字、但是所使用的数字 “十一”属于非“五”之列,这与五铢、大泉五十、契刀五百、一刀平五千显然不是一个序列,反映出王莽在货币改革初期企图有所创新又有某种程度的举棋不定,或者说其设计者既想初露锋芒却显得不甚老道,因而又成为最终未被采纳和肯定的直接原因。
第三,“新币十一铢” 的性质问题。杜维善先生在看到此文的初稿后,于2015年8月1日写信给笔者,指“新币十一铢”应是王莽篡汉前不久未被采用的样钱,可谓画龙点睛之语。
综合上述三条, “新币十一铢”最大的可能性是用作备选的试铸样钱。
第四,作为试铸样钱的支撑理由之一,是“新币十一铢”的出土传承记录十分稀少。所见主要报道仅两则:一是罗伯昭先生藏品如前述。二是陈直先生的著述:在《两汉经济史料论丛·两汉的手工业·铸钱业(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直排版P128;1980年横排版P120)》中,曾论及“汉书皆漏未记载”的有小五铢、五铢一泉、布泉等钱币,紧接着又说:“至于‘新币十一铢’(武进陶氏藏)、‘国宝金匮直万’(扬州张氏藏)两种。汉书也未言及,……故《汉书》中难得完备。” 陈直先生另一部著作《汉书新证·食货志第四下(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P119;1979年版P182)》:“西安汉城遗址,曾出‘新币十一铢’一品,武进陶氏所藏,铸造时期,可能在大泉五十之后。”陈直先生的论述说明武进陶氏也收藏过“新币十一铢”。这里的陶氏,是不是工于山水花卉、精于鉴赏富藏古钱的武进人陶洙(1878~1961年)仍有待查实。上述两则报道之间有无关联尚不清楚。
本文的初稿曾先后经杜维善、赵晓明两位先生审阅,并提出了非常中肯宝贵的意见,在此深表感谢。
参考资料:
[1] 宋路霞《钱币大师马定祥》文汇出版社2005年P57~58
[2] 马传德《钱币界名人逸事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P14~16
[3] 马飞海等《罗伯昭钱币学文集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P16
[4] 上海寿泉会编《寿泉集拓初集、寿泉集拓二集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P375,421
[5] 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文物出版社1978年P56,112~126,149~243
[6] 《张家山汉简二四七号墓》文物出版社2006年P16,21,41,95~109
[7] 李均明《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》文物出版社2009年P151~242
[8] 曹旅宁《张家山汉律研究》中华书局2005年88~89;
[9] 曹旅宁《秦律新探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P131
[10] 《云梦秦简研究》中华书局1981年P198
附记:2015年5月21日,笔者将本文初稿寄至加拿大,请杜维善先生审阅,2015年8月1日收到杜老回信,他提出:“新”字的含义到底是什么?以及该币的性质等问题。据这些问题,笔者对本文进行二次修改。
(1)杜先生指“新币十一铢”是王莽篡汉前不久未被采用的样钱,极是,画龙点睛之语。(称为试铸币是否更合适?)
(2)杜老问“新”字是指“新朝”还是“新的钱”?是否看成二者兼而有之。初看,它是王莽掌权之后所铸新的钱币,骨子里却隐藏着建立新朝的秘密。因此,文内说:“通过此钱币可以看到,新朝国号的构思早在‘居摄二年’已被王莽超前启动,是王莽篡汉迫不及待心态的一种表露,至少是某种试探性的举动。”
(3)用秦法“十一铢”问题。目前的考古资料表明,“十一”进制始见于秦,西汉、王莽袭之。初稿寄给杜老之后,又查到《汉书卷九十九下·王莽传》载:天凤三年五月王莽曾下达官吏俸禄制度(图5):“四辅公卿大夫士,下至舆僚,凡十五等。僚禄一岁六十六斛,……”即等级最低的幕僚俸禄定为一年六十六斛。所选薪俸始发点取为“十一”的六倍数,当可看作王莽信奉与渴慕数字“十一”的一个突出表现。
(4)用“币”未用“泉”、且非“五”系列。是王莽在货币改革初期企图有所创新,却存在某种初出茅庐味和不老道,因而又成为未被采用的原因。
声明:本文转载自“古泉文库”微信公众号,作者:杨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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