剖析大明宝钞发行变革 金融之争暗藏权力博弈
http://www.shouxi.com 2024-02-16 09:38 首席收藏网
整个明代,只通行一种纸币,这就是“大明通行宝钞”。今天所见,大明通行宝钞券面上的印制机构有两种,一种是中书省奏准印造,我们称之为早期宝钞,印量很少。面值分别为一贯、五百文、四百文、三百文、二百文、一百文,共计六等,型制、版式和设计风格大体沿袭前朝元钞,与铜钱混合流通。一种是户部奏准印造,印量较多。因为在洪武二十二年(1389),为了交易方便,朝廷又增发五十文、四十文、三十文、二十文和十文,共计五等小面值的宝钞,所以户部奏准的大明通行宝钞共计有十一等面值。而且,为了扩大宝钞的使用范围,朝廷严格规定禁止使用金银和实物货币,商税按照比例兼用钱钞。宝钞与铜钱和白银的汇兑比例为每钞一贯,折钱一千文,银一两。
印有中书省奏准和户部奏准字样这两种不同的券别,顾名思义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发钞管理机构,前者是中书省,后者是户部。那为什么同一名称、同一版式的宝钞,可以贯穿使用整个明代,但却有两个管理机构呢?
洪武七年(1375年),朝廷设宝钞提举司,宝钞提举司下设钞纸、印钞两局和宝钞、行用两库,成立之初按照前朝惯例隶属于中书省管辖,设提举一人,正七品;副提举一人,从七品。第二年即明洪武八年,下诏中书省开始印造大明通行宝钞。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朱元璋颁布诏书,“罢中书省,废丞相等官”。据《明史·食货志》记载,“会中书省废,乃以造钞属户部,铸钱属工部,而改宝钞文‘中书省’为‘户部’,与旧钞兼行”。从上述史料可知,即从洪武十三年后,大明通行宝钞的印造改由户部直接负责。
综上所述,可以了解到大明通行宝钞是由两个机构管理的。早期宝钞是中书省奏准发行,后来是户部奏准发行。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变化?这背后又有哪些历史背景呢?明初发生了著名的“胡惟庸案”,致使太祖朱元璋下决心进行机构改革,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。大明通行宝钞印造管理机构的变化与之紧密相关。
洪武一朝,朱元璋不仅为他的子孙奠定了大明帝国的基业,也为他的后代留下了许多为巩固皇权统治而精心设计、制定的一系列制度。
早在朱元璋称吴王时,其政权的中央官制体系就仿照元朝之制设立中书省,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,这是以后明朝建立初期的统治基础,领导礼、户、刑、工四部,统率百官。1368年,朱元璋在今南京称帝,建立大明王朝,在四部基础上设了吏、兵二部,中书省设有左、右丞相,总理六部工作,并负责掌握国家的军事大权。凡是涉及到国家大政方针必须先上报丞相,然后再奏闻皇帝。
这种制度非常容易造成丞相大权独揽,成为“独相”,因为“中书省”的权力很大,对封建皇权构成一定的威胁,这对一个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者来讲是一个严重的问题。这种情况就使得统治阶级内部之间,尤其是皇权和相权为代表的两股势力,争权夺利现象非常严重。如在元代,作为皇权代表的皇帝,有的时候反而会受制于相权。纵观我国历史,历朝历代削弱丞相大权,加大皇权的努力,都没能彻底解决皇帝与丞相之间无法弥合的矛盾。当时,作为统御全国的最高行政机构,皇帝的诏书都必须由中书省颁发,朝臣奏议也必须由中书省呈达皇帝。这种情况,在大明王朝初年也是如此,皇权朱元璋和丞相胡惟庸一直在博弈。
《明史·胡惟庸传》记载,他是濠州定远人,朱元璋攻打和州时,前来投奔,被朱元璋授予元帅府奏差。因为在基层工作过,所以他有一定的管理经验。洪武三年,胡惟庸被调到中书省,担任参知政事。洪武六年(1373年)七月,胡惟庸任右丞相,洪武十年(1377年),升任左丞相,位居百官之首,一人之下、万人之上,独揽中书省大权,可谓是权势滔天,炙手可热。此时的中书省不但有决策权,还同时有审核封驳权,以及执行权,总领六部百官。因为胡惟庸的精心经营,中书省慢慢成为明朝初年官僚抱团的政治中心,胡惟庸也因“中书省”巨大的权势而变得擅权专制,独揽朝政。朱元璋是一个只能“共苦”不能“同甘”的君主,但明初因为社会不稳,朱元璋还无暇顾及中书省的办事行为和胡惟庸的嚣张气焰,朝廷上下、君臣可谓相安无事。
常言道权力是魔力致幻剂!当一个人手握绝对权力后,就容易迷失人性、迷失心智, 胡惟庸慢慢觉得自己无所不能。《明史﹒奸臣》描述其,“独相数岁,生杀黜陟,或不奏径行。内外诸司上封事,必先取阅,害己者,辄匿不以闻”。以至于后来他竟产生了起兵谋反的心思,“令在外收集军马。又尝与陈宁坐省中,阅天下军马籍,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”。
围绕胡惟庸身上发生的言谈举止的变化使得朱元璋感到不舒服,慢慢感到一种潜在的威胁,他对权位仅次于皇帝的丞相越来越不满,限制和指责日益增多。中书省权力逐渐增大,皇权日益被架空,让朱元璋感到了大权旁落的威胁。卧榻之旁,岂容他人!为此,他下决心对中书省逐步采取行动,由此引发了明初四大案之首的“胡惟庸案”。
洪武十二年(1379年),胡惟庸的儿子因乘车慌乱中坠马而死,胡惟庸大怒当场处死了车夫。这一行为彻底激起了民愤,百姓集合进行请愿活动。朱元璋以此为由,命其为车夫偿命,胡惟庸无奈之下,最后铤而走险决定谋划起兵造反。第二年正月,朱元璋得到密报,以“擅权植党”、“谋不轨”的罪名,诛杀了胡惟庸。在这场震惊朝野的“胡惟庸案”谋大逆案中,中书省及胡惟庸集团受牵连被诛除的各级政府官吏达3万余人。据《明史·胡惟庸传》记载,“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,乃位‘昭示奸党录’,布告天下。株连蔓引,迄数年未靖云”。一人奸佞造反,九族血流成河,3万人为其垫背,胡惟庸作为一代丞相,也在历史的长河中记录下了不同凡响的历史情节。
胡惟庸被杀后,朱元璋立即撤消中书省、丞相之制,毅然决然地废除了自隋唐时期就已经正式确立的“三省六部制”中的“中书省”,改由他自己亲自处理全国政务。朱元璋将相权分给六部,提高六部职权,分掌天下事务,六部尚书听命于皇上,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、汇报。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。而后,还设殿阁大学士,备皇帝顾问。此后,明政府从此不再设立丞相,六部事宜全部归皇帝一人掌管,皇帝实际上兼任了丞相的职责,既为国家元首,又为行政首脑。这样,中央集权化政治统治得到了大大的加强,朱元璋本人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兼丞相政务于一身的皇帝(汴孝萱、胡阿祥主编:《宸衷独断—明初皇权政治及其它》第12页,南京大学出版社,2002年。)。
所以,我们常说胡惟庸之死,对中国封建王朝影响重大,不仅标志着中书省的消失,也意味着,中国古代的丞相制度的终结,他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丞相。至此,自中国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三四百年之久的丞相制度彻底废除,“丞相”的形象到明代朱元璋统治时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。
废除丞相之职后,庙堂诸多事情朱元璋只能亲力亲为,批阅大量的奏札,处理繁杂的政务,难免力不从心。故而在洪武十三年(1380年)九月,设置春官、夏官等四辅官,命其详看奏章,协赞政务。洪武十五年十一月,又仿宋殿阁之制设置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等殿阁大学士,由文人担任,负责批阅奏章,只可备顾问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年)六月,宣布以后不许商议设置丞相一职,大臣如敢奏请者,一律处以重刑。
翻看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历程,在政治体系方面一直存在着皇帝与丞相之间的矛盾,二者之间的博弈几乎伴随着整个封建社会政治制度发展的全过程。
综上所述,因机构变动,故洪武十三年(1383年)造钞改属户部负责管理,印制的“大明通行宝钞”券面上不再有“中书省奏准”字样,而变成“户部”字样,其他内容则不变。洪武十六年,又在户部设立宝钞广源库、广惠库二库,前者负责宝钞库管理,后者负责宝钞出库。
中书省奏准印造的大明通行宝钞,印制于洪武八年至十三年间,只有短短的五年时间,故存世量很少。以桑做钞料,铜版墨印,印制精美,纤维细长,印文篆书,朱文深沉,官章之精美大气,表现出明代初期之鼎盛。我国著名货币学家彭信威先生在《中国货币史》中曾写道,“洪武十三年以前的宝钞,没有见过实物或钞版”,由此证明中书省印制的大明通行宝钞存世数量非常稀少。
透过钱币读历史,通过历史看钱币。在历史的纵深处,某个不经意的时间节点,往往会因一事或一人,而变得意义重大,载入史册。如今,印有中书省奏准印造的大明通行宝钞,正是这段历史最客观、最直观的实物见证,是我们研究明初中央官制体系的重要实物资料。
声明:本文转载自“钱法堂”微信公众号,作者:王纪洁。
延伸阅读
拍品推荐